郑板桥的廉政文化思想
今日高密
2024年06月07日
王守芳
“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齐景公问晏子曰:“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晏子回答说:“其行水也。美哉水乎清清,其浊无雪途,其清无不洒除,是以长久也。”也就是说,齐景公问晏子:“廉洁的政治,如何才能长久地持续下去?”晏子回答说:“廉洁的政治就像水,清澈不浑浊,因为污浊的水会阻塞河道,而只有清澈的水才能清除污垢,持续流淌。”可见,这里的“廉政”已是指清廉的政治。在泱泱中华文化的历史长河中,出现了很多为官清正廉洁的典范,“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就是其中著名的清廉爱民的好官。
他为官廉洁自律。公元1742年春,49岁的郑板桥因科举及第考中进士,被派往山东范县任知县。初次到范县上任,他自己骑着毛驴,带着书童,一捆行李,几包书,一张琴。上任之后,他打破常规,办的第一桩事情就是让衙役在县衙的门墙上,凿了许多大洞,很多人不禁莫名其妙。郑板桥解释道,是让县衙肮脏的空气释放出去,将新鲜的空气吸收进来。为察看民情,访问疾苦,他不坐轿子,身着便服,脚穿草鞋到乡下察访,纵使夜间外出查巡,也仅差一人提着写有“板桥”二字的灯笼引路,不许鸣锣喝道,不打“迴避”“肃静”的牌子。在潍县任知县时,潍县经济繁荣,商贾云集,有许多大商人想巴结郑板桥,知晓他擅长书画,便出高额“润笔费”向他索要书画作品,但皆被他言辞拒绝。他以竹子为题言明心志:“一节复一节,千枝攒万叶。我自不开花,免撩蜂与蝶。”一个“不开花”显示出了他的廉洁自律,一句“免撩蜂与蝶”则表明了他决不收受任何贿赂的决心。“两袖清风敢碰硬,一身正气能压邪”,郑板桥看似有点儿不近人情的做法,其实是他以公自约、以廉自律的真实写照。
他做事秉公执法。郑板桥为官期间从不积压案子,亲自处理了一批堆积许久的冤假错案。《国朝耆献类征初编》中有记载,郑板桥审案问讼秉公执法,不论贫富断案,而是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作出判决,并尽力保护穷人、帮助弱者。《小豆棚杂记》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大盐商抓了一个穷苦的私盐小贩送到县衙,要郑板桥断案判罚,郑板桥看这个人衣衫褴褛不像大盐商所说的那样,于是就对盐商说,你请求我诛责他,那我让他戴枷示众如何?大盐商点头同意。于是,郑板桥在大堂之上拿出来十多张纸,一会儿的功夫就全部画满了兰花和竹子,并命令手下人把这些画全都贴在枷锁上,判小贩在大盐商店门口戴枷示众,枷却用芦席制成。不久,大盐商店门口聚集了越来越多看热闹的百姓,导致盐商无法做生意,最后不得已,只得求知县免刑,郑板桥一笑了之。“右篓子,左富商”,郑板桥用智慧和幽默教训了大盐商,这正是他坚守原则、执法如山的决绝态度。
他严格要求家人。郑板桥认为,做人要抑制自己对奢侈生活的追求,同时要树立良好的家风家训家规。在写给亲人的16封家书中,他多次殷切告诫弟弟,要关照家乡那些捕鱼捞虾、居住在破屋里的劳动者,“以人为可爱而我亦可爱矣,以人为可恶而我亦可恶矣”;要“刻刻去浇存厚”,摈弃自身的浇薄之心,涵养自身的忠厚之性;要“持俸钱南归,可挨家比户逐一散给”,接济穷亲友,“无父无母孤儿,村中人最能欺侮,告访求而慰问之”;如有盗贼进家,“盗贼亦穷民耳,开门延入,商量分惠,有什么便拿什么”。对此,他不仅努力为其亲属做表率,还教育其亲属注意从小培养年幼儿子的这种品质,他说:“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虽嬉戏玩要务令忠厚。”“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而姑纵惜也。”“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靠天,靠地,靠祖宗,不算是好汉”,郑板桥一封言简意赅的案头信笺,正是他充满智慧、家风严格的真实体现。
郑板桥不仅是一位“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好官,更是一位“何必金与玉,品洁自生华”的廉吏。在为官过程中,他勤于政事,清正廉洁,求真务实,久久为功,深受百姓爱戴,这种廉政文化的精髓,值得我们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