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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梦九,1935年10月接替余有林任

今日高密      2024年08月30日     

  曹梦九,1935年10月接替余有林任高密县长,1937年12月离开高密返回天津老家。曹县长牧高密两年零两个月,为老百姓办了不少实事好事,留下了若干奇闻逸事,民间至今津津乐道(见附文《曹梦九小传》)。曹梦九对高密棉花亦有贡献,但文献鲜有提及,本文试作补白。
禁止“閧花”恶习
  民国二十四年十月(1935年10月),曹梦九甫一上任,屁股还没坐热就接到山东省建设厅训令:
  “查本省产棉各地,内有閧花恶习,每至霜降后,棉作尚未收获完竣,常有男女老少,千百成群,遍野閧花,或强拾甫经吐絮之棉,或掠取尚未开裂之桃,任意閧取,几无存余,棉农损失,不可数计,此种恶习,势非从严查禁,无以保护棉农利益。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该县长遵照出示严禁,并于霜降后派警巡察,从严取缔,以祛陋风而维棉业,是为至要,此令。”
  曹梦九雷厉风行,当月9日签发《高密县政府训令》(第106号)作出安排部署:“奉此,自应遵办。除俟霜降后,再派警前往棉区,从严取缔外,合行检发印就布告95份,令仰该社①即便遵照,择要张贴,以便周知,是为至要,此令!”
  10月18日,县政府在百脉湖棉区86处美棉合作社②张贴布告,除重复强调训令内容外,又特别警告:“自此布告之后,不得有閧花或强拾恶习,倘有阳奉阴违,胆敢尝试,一经捉获,或被告发,定行依法严惩,绝不宽贷,其各凛遵勿违。此布!”
  自此,閧花恶习得到抑制,棉区秩序向好。
规范棉花金融市场
  民国二十四年十月十日(1935年10月10日),高密县美棉产销有限联合社理事会主席胡诚斋、监事会主席范欣堂向县长曹梦九书面报呈:
  “窃本社原以办理美棉产销为主旨,兹值运销期间,所有款项支付,多以钞票代现。近据科员报告,竟有不肖之徒,希图渔利,在乡间贴水行使,似此行为,不但影响本社③业务,抑且扰乱市面金融。为此谨呈钧府布告各乡镇集市,严行禁止。如有故违,应即依法惩处。”
  接报后,曹梦九即召集有关人员研判,10月16日,签发布告:
  “查本县市面流通钞票,多系中交银行及山东金库券,乃国营及省营事业,均属稳固可靠;岂可私低价格,希图贴水,从中取利,扰害金融。兹据前情,竟有不肖之徒,希图渔利,怂恿贴水,不知自爱,至于如此,除派员随时查察外,合亟布仰商民人等一体周知,自经布告之后,无论中交银行及山东金库券等,均须与现银同一使用,不得私行低价贴水,妨碍金融。倘有胆敢故违,身甘尝试,一经查获,或被告发,定行拘案严办,决不姑宽;本县长言出法随,其各凛遵勿违。切切,此布!”
  布告之后,贴水之事随绝。
惩治窃棉之徒
  民国二十四年十一月三日,高密县美棉产销有限联合社理事会主席胡诚斋呈报:
  第六区薛家屋子王某善藐视法令,偷窃美棉,请求拘案严惩。大致情况是:葛家集美棉产销无限合作社社员张某学发现,自己在西南隅所植美棉,不时被人偷窃,乃于10月14日,乘天未黎明之际,潜伏棉田探视,竟有棉田临近薛家屋子王某善,携筐往棉田盗取。当即将王某善人脏俱获,擒至本村。该村派人送到薛家屋子村长单昭起、闾长刘昭时说明原委,该村闾长从中调处赔偿事宜。孰料王某善回家之后,不但置之事外,且又蛮不讲理。
  据乡邻反映,王某善平日行为多有不端,偷菜窃禾,习以为常。前年曾县府羁押年余,因此更不知畏法。此案业经徐以俊指导员前往彻查,证据确凿。正拟报案之际,王某善乃转托康家庄乡长郭清斋、葛家集乡长王玉斋出面调停,甘愿认罚。不料延隔数日,竟又恃其次子在城里蔡宅中拒绝调处。
  曹梦九接报后,拍案而起:“王某善竟敢藐视法令,乘间窃盗,而偷窃之后,又反复无常,似此刁狡,若不严惩,殊不足以敬将来。迅将王某善拘案到庭,严行惩罚,以儆效尤,而维棉业。”
  王某善到案后,曹梦九公开审理,鞋底伺候,并下令赔偿损失,游街示众。王某善认罪伏法,自此盗棉之风渐息。
  【①②③注】均指高密第一家美棉产销有限联合社,成立于1935年4月28日,社址在辛庄,后迁入蔡站村,下辖86个无限社。

  【参考资料】
  《民国二十四年高密县美棉产销有限联合社工作报告》(孤本)

  【附文】曹梦九小传
  曹梦九(1886~1957年),外号土耳其(喜戴土耳其帽)、曹二鞋底(以鞋底惩治不孝不法之徒),天津杨柳青人。
  私塾五年,专攻吏治。15岁赴韩家墅讲武堂习武,后在冯玉祥部任警卫营长,1920年辞职归田,被荐为乡长,耕读供职六年。
  1930年,应韩复榘之聘赴任山东,初任省府参政。1930年至1932年10月,署理山东曲阜任县长。1932年10月至1934年9月,署理平原县县长。其中,曲阜、平原、济阳、高唐、德县、临邑、禹城、济南等地为曹梦九树碑立传几十座,大多是《曹公梦九德政碑》,并附有碑文。如济南商埠公园《曹公梦九德政碑》、《平原县县长曹公梦九德政碑》。
  1935年10月,曹梦九任高密县长。其时社会混乱,土匪横行,吸食鸦片、聚众赌博者到处可见。曹氏利用“进德会”,劝导良民进德修业,尊长抚幼,自觉戒除不良嗜好。鼓励知廉耻、守法规,崇节俭、爱清洁,倡导新风尚。在查禁毒品和赌博中,措施得力,大刀阔斧。倡行慈善事业,在东岭建设盲人院和麻风病院,在小康河上游建“保康桥”。
  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爆发,成立抗日游击大队,曹梦九自任大队长,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抗日救国宣传教育。期间,不忘修志事业,终于完成《高密县志》十六卷首一卷。在抗日战争前夕,曹梦九能完成平原、高密两部县志,实属不易。
  抗日战争前夕,曹梦九回天津杨柳青开了一个小饭店,烧茶炉。高密好多群众去拜访他,他热情接待,管吃管喝管住,一个可爱的小老头。
  曹梦九于1957年去世,享年7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