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今日高密
2025年04月03日
本人薛春英,身份证号370727196010024268,购买高密市蝶苑华府2幢1单元1102室房屋,分别于2011年12月15日、2012年7月7日、2013年10月9日收到山东沂蒙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密分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叁张,金额分别为:146511元、25380元、32万元,摘要分别为:蝶苑华府2#-1-1102、蝶苑华府2#负一层9#储藏室、蝶苑华府2#-1-1102、;现该叁张已丢失,声明此叁张收据全部作废,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本人承担。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高密第十六加油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5MA3C9EB86M,丢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13707850048431,特此声明作废。
高密市辛氏餐饮店不慎丢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707850147275,声明作废。